大會賽事規則(一)

規則(一)
1.選手部分:
  98年選手成績計算方式將採時間總和計算,不再以積分之模式計算,讓各位
  努力爭取成績的選手們,更有奪魁的機會!例如:一個單站的爬山賽,若有五
  回合的比賽,成績是以每一回合個人所使用的時間計算,加總五回合的成績
  後,使用時間最少者為第一名,以此類推。成績名次公佈後才會給予積分,以
  作為年度選手及車隊積分之統計,積分模式如表列:

【一】、四傳改裝組、二傳A組
名次 一 、二 、三 、四、 五 、六 、七、 八、 九 、十
積分 30 、25 、22 、19 、16 、13、 10 、 7 、 4  、 2

【二】、二傳B組、二傳C組、四傳N組
名次 一 、二 、三 、四 、五、 六、 七、 八、 九、 十
積分 25、 21 、18 、15、 12、 10、  8  、 6 、  4 、 2

【二】、二傳D組
名次 一、 二、 三、 四、 五、 六、 七 、八 、九、 十
積分 20、 17、 15 、13、 11、  9、   7 、  5 、  3 、 1


2.車隊部份:
  每一單站比賽報名時,車隊比賽成員若有超過三人時,必須規劃三位指定選
  手,作為年度車隊積分計算,每一單站指定選手確認後就不可以變動,但是,
  每一單站報名時,指定選手可以不是同一人;例如;某車隊參賽人員有A、B、
  C、D、E、F六人,即可指定A、B、C為本單站之車隊積分指定選手,惟,
  一經確認不得變動人員名單,但因成績考量,可允許另一單站開賽報名時可以
  指定他人為指定選手,例如:A、C、F,以做為年度車隊積分之計算依據。